嘿,兄弟,缺钱不?我这里有个好差事,月入上万不是梦。只需要用你的银行卡帮忙转个钱,转得多公安机关才查,转少点没问题,现转现结!”
前不久,一通来自境外的电话让万源市的王某以为找到了“生财之道”,他满心欢喜、毫不犹豫地答应了。
短短半月,王某辗转福建、重庆等地,通过自己的多张银行卡帮助转账6次共计40余万元,获得8000余元的佣金。眼看来钱如此之快,王某迅速收拾行囊,踏上返回万源的列车,准备发展更多下线,从中牟利。
8月5日,万源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名下多张银行卡流水异常。经查,王某无正当职业,无固定经济来源,可能涉嫌出租、出借、出售银行卡为犯罪团伙转账洗钱。
通过缜密侦查,民警将在酒店熟睡的王某抓获。被抓后,王某对自己明知对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,为获取利益,帮助对方洗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万源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。
警方提示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: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来源:达州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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